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19年9月,经党中央批准,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
主要职能
拟订对外援助战略方针、规划、政策,统筹协调援外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推进援外方式改革,编制对外援助方案和计划,确定对外援助项目并监督评估实施情况等。援外的具体执行工作仍由相关部门按分工承担。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6601898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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