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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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2020-08-08
2305
北京市
010-65194114
http://www.custom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负责全国海关工作、组织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海关监管工作、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征收管理、出入境卫生检疫和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海关风险管理、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等海关统计、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海关科技发展规划以及实验室建设和技术保障规划、海关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垂直管理全国海关、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海关总署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国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监管优化服务,锻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令行禁止、担当奉献”的准军事化纪律部队,全面推进政治建关、改革强关、依法把关、科技兴关、从严治关,马上就办、真抓实干,锲而不舍、一以贯之,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海关。

  中国海关加强监管严守国门安全。以风险管理为主线,加快建立风险信息集聚、统一分析研判和集中指挥处置的风险管理防控机制,监管范围从口岸通关环节向出入境全链条、宽领域拓展延伸,监管方式从分别作业向整体集约转变,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智能化和精准度,切实保障经济安全,坚决将洋垃圾、走私象牙等危害生态安全和人民健康的货物物品以及传染病、病虫害等拒于国门之外。有效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中国海关致力于简政放权促进贸易便利。整合海关作业内容,推进“查检合一”,拓展“多查合一”,优化通关流程,压缩通关时间。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企业“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加快“互联网+海关”建设,通关证件资料一地备案、全国通用,一次提交、共享复用。加快建设服务进出口企业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收集梳理各国进出口产品准入标准、技术法规、海关监管政策措施等,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

  中国海关持续深化口岸改革。从国家安全和整体利益大局出发,优化口岸布局。

  中国海关实行关衔制度。关衔设五等十三级。分别为一等: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二等:关务监督(一级、二级、三级);三等:关务督察(一级、二级、三级);四等:关务督办(一级、二级、三级);五等:关务员(一级、二级)。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5194114(总机)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邮编:100730
海关总署电话:走私举报:010-65222882   
廉政举报:010-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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